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

點燈

約在七十餘年前,有一大輪船『匈牙利」號從英國駛往加拿大去。一夜,那輪船將逵加拿大,忽然起了暴風,風浪極大,雷電交加,極其可怕。那船的船長舉目四顧,很想望見一個燈塔,藉此逃避危險;可是望來望去,卻見不到一些燈光。正在這時,那船忽然一個大震動,觸了礁石。不久船就沉沒。船上的人沒有一個倖免,全都沉身海底。原來那個管理燈塔的人天天晚上都有點燈,就是那夜,他想今夜風浪極大,不必費神去點那燈。結果,那船就是觸在那建燈塔的礁石上;全船的人都失喪了。因為船上沒有一人得救,無人知道;那位管理燈塔的人也不告訴別人。直到那位管理燈塔的人快死的時候,良心不安,才把這事道出。基督徒的燈應當點著,把光照在人前,引人歸主,帶人得救;否則,不知因此耽誤了多少的靈魂。(出自《造就故事》http://www.goodjob.tw/archiver/?tid-1813.html)

「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,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。」祂永遠不變的話告訴我們:「你們求,就必得著,叫你們的喜樂得以滿足。」祂又指示我們說:「你要大大張口,我就給你充滿。」 我們務要記得這位施恩典的神,既將無限的大權能賜給用信心禱告的人,祂必不輕易饒恕那些不肯用禱告的偉大力量去就滅亡之人的人。能救人脫離死亡而不肯救,就等於犯殺人罪。(出自《戴德生傳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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